113 年度「桃園市兒童文學獎」創作徵文比賽實施計畫
一、宗旨: 1.培養兒童文學創作風氣。 2.提高本市語文教育水準。
二、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2 年 12 月 28 日桃教終字第 1120131097 號函辦理。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桃園市八德區大勇國民小學
五、創作主題:凡具有民族風格,符合時代精神,適合兒童閱讀之作品均可。
六、徵文組別: 1.童詩及童謠:行數不限,以六首為一組參賽,否則不予評審。 2.童話故事:以 1500~2000 字為原則。 3.少年小說:以 2000~3000 字為原則。 4.國小學生散文高年級組:不超過 1000 字為原則,題目自訂。 5.國小學生散文中年級組:不超過 800 字為原則,題目自訂。 6.國小學生散文低年級組:不超過 500 字為原則,題目自訂。
七、徵文對象: 1.第一、二、三組徵文對象為本市所屬教師、一般社會人士及學生(設籍本市或 在本市工作、就學者),報名時請務必勾選正確身份別,以利後續獎勵事宜。 2.第四、五、六組徵文對象為本市 113 學年度國小在學學生,並以 113 學年之就 學年級為依據區分參賽組別,報名時請特別注意;若遭檢舉參賽作品組別錯誤 時,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及獲獎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 3.112 學年度之國小應屆畢業學生限參加第一、二、三組。
八、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113 年 9 月 27 日止。(以線上報名時間為準)
九、收件方式: 1.注意事項: A.各組均不受理紙本作品(作品繳交相關問題,請洽本校教務主任,洽詢電話: 03-3622017 轉 210) B.各組務必以 WORD.doc 或 docx 格式直式橫書,字體一律以『標楷體』、大小以 標題『14 號』、內文『12 號』為限,邊界值均為標準值(上下 2.54cm、左右 3.18cm),段落及行距均為內建標準值(單行間距),不得異動,規格不符者 不予評選;所有作品均以網頁上傳方式收件(徵文作品電子檔),每人/每組限送一件作品參賽;競賽相關訊息在本校收件動作完成後,將公布於本校首頁 左上角【113 年兒童文學參賽名單】,以利參賽者查詢競賽情形,如須更正收 件資料,請務必 9 月 30 日前逕洽本校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C.作品本文內容不得署名或附加任何記號,以便提供評審公開評閱。 2.作品提交上傳方式: A.檔案上傳:由本校首頁左上角【113 兒童文學作品上傳】進入 B.參賽作品請以 WORD.doc 或 docx 格式直式橫書方式繕打後上傳 C.檔案命名方式: (組別)_(學校名稱或任職單位)_(作者)_(標題) 範例:3_大勇國小_陶○○_寒夜孤燈 D.內容字體大小格式:標題文字 14 號字、內文文字 12 號;字體式樣:【標楷體】; 邊界值均為標準值(上下 2.54cm、左右 3.18cm),段落及行距均為內建標準值 (單行間距)。 E.線上報名方式請參閱附件之說明。
十、評審:由教育局遴聘學者及作家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工作。
十一、獎勵: 1.前三組依總參加人數取獲獎比例 20%,例如參賽人數 45 人,取前三名各 1 名; 參賽人數 60 人,取前三名各 1 名及佳作 1 名;以此類推。人數每增加 15 人, 增加各組佳作 1 名(至多各組取佳作 3 名),頒給獎盃、嘉獎或獎狀及禮券。 A.第一名 5000 元禮券、獎盃、嘉獎(獎狀) B.第二名 3500 元禮券、獎盃、嘉獎(獎狀) C.第三名 2000 元禮券、獎盃、嘉獎(獎狀) D.佳 作 1000 元禮券、獎盃、嘉獎(獎狀) 2.後三組各錄取第一名 1 名、第二名 2 名、第三名 3 名、佳作 3 名頒給獎牌、獎 狀及禮券;優秀作品入選數名由評審視實際參賽作品水準決定,並給予獎狀鼓 勵。其中,各組佳作 3 名,合計 9 名,得由評審視實際參賽作品水準進行組間彈性調整名額或從缺辦理。 A.第一名 1000 元禮券、獎牌、獎狀 B.第二名 800 元禮券、獎牌、獎狀 C.第三名 500 元禮券、獎牌、獎狀 D.佳 作 300 元禮券、獎牌、獎狀 E.入 選 獎狀(教育局發文給予獎狀,不公開頒獎) 3.中小學教師獲獎者,由市府依全市性比賽敘獎,第一名敘嘉獎 1 次;教師作品 獲獎並刊登者發給著作證明 0.1 分。 4.本府所屬教師指導學生參加國小學生組競賽,獲第一名者敘嘉獎 2 次、第二名 敘嘉獎 1 次、第三名頒給獎狀 1 幀獎勵;唯實習教師、社會人士及非本市所屬 學校之公教人員擔任指導老師者,一律頒發獎狀 1 幀。
十二、附則: 1.應徵稿件一律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底稿。 2.應徵作品限未曾出版發表或獲獎者,且不得抄襲或譯自外文,如有上述情形除 取消名次、追回獲得之獎勵外,並須負本次創作專輯重印之責,亦將函請上級 機關另予行政懲處並自負相關之法律責任。 3.為擴大兒童文學教育推廣功效,本府有權要求作者修改,並無償利用獲獎作品 之著作財產權。 4.國小組參賽學生之組別以 113 學年度在學之年級為準(112 學年度應屆畢業之六 年級學生參加 1-3 組競賽)。 5.各組參賽者務必至本校首頁左上角【113 年兒童文學報名表單】填寫線上報名表 單,始完成報名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