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40
  • slider image 146
  • slider image 147
  • slider image 156
:::
進修與研習 教學組長 - 輔導室 | 2025-07-29 | 點閱數: 14
一、 依據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評估人員分級培訓實施計畫及本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114年7月21日東門小特字第1140006567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 辦理時間及地點:
1、 第二階段:114年8月16日(星期六)全日、8月18日(星期一)全日、8月19日(星期二)上午、10月19日(星期日)上午為實體研習,假東門國小辦理;8月5日(星期二)為線上研習(研習會議室代碼另行通知)。
2、 第三階段:114年10月19日(星期日)下午(全體新進教師)、114年11月5日(星期三)下午(北區國小新進教師)、114年11月7日(星期五)下午(南區國小新進教師)、114年11月8日(星期六)上午(國中新進教師)、114年11月8日(星期六)下午(東西區國小新進教師),皆為實體研習,假東門國小辦理。
(二) 參加對象:
1、 114學年度本市新進特教教師(含外縣市介聘)。
2、 本市國中小學校未設有特殊教育班之輔導室主任或校內具有特教、輔導、心理專長背景之教師。
(三) 報名時間:114年8月1日(星期五)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index.php)-研習報名-縣市教育局特教研習活動-點選縣市(桃園市)-出現研習列表後點選本研習報名(研習關鍵字為:「第二階段」、「第三階段」,兩個階段分開報名)(聯絡人:3394572#827桃園市特教資源中心何雅惠老師,公務信箱e-mail:2019tyif@tmps.tyc.edu.tw ),並請於報名系統上填寫正確的e-mail,以利後續相關事項通知。
三、 請貴校依教師請假規則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差)假登記,另依據本局110年2月22日府教中字第1100040545號函示,倘研習適逢例假日,同意參加人員得自該研習當日起2年內自行選擇補休(得課務排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