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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06-25 | 點閱數: 142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3年6月18日總處給字第113400117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 旨揭消費性貸款經人事總處公開徵選,由臺灣土地銀行獲選賡續承作,辦理期間自113年7月1日起至116年6月30日止,為期3年。 三、 旨揭貸款辦理方式請洽臺灣土地銀行各分行辦理,另亦可至該行「個金單一服務平台」(https://oi.landbank.com.tw/)線上申辦,洽詢電話:02-2314-6633或0800-231-590。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06-18 | 點閱數: 136
一、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施行細則第10條第1項規定及考試院第13屆施政綱領「肆、保障與培訓」十、「精進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與宣導,內化中立觀念並維護社會公義之價值觀,形塑文官優質組織文化」辦理。 二、本會為使公務人員瞭解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目的與基本概念,期能透過寓教於樂的方式,深化依法行政,公平公正之意識,特辦理旨揭活動,說明如下: (一)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數位學習暨抽獎活動:凡於本(113)年內至「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文官e學苑加盟專區完成指定行政中立數位課程,並透過線上評量達到90分以上(個人獎)或及格(團體獎),就有機會參與抽獎,並以隨機方式抽出個人獎100名及團體獎10個... 觀看完整文章
活動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06-17 | 點閱數: 974
一、 鑒於現代社會工作繁忙,缺乏適當機會認識異性朋友,藉舉辦聯誼活動,讓大溪區各機關學校員工有增進未婚男女彼此互動及擇偶機會,讓參與同仁能夠有多一次認識新朋友的機會,爰辦理旨揭活動。 二、 參加對象及人數: (一) 大溪區各機關學校:現職未婚公教同仁、聘僱及業務助理(不含勞務派遣、勞務承攬人員及替代役)等。 (二) 凡年滿23歲至40歲(即73年次至90年次出生),設籍、居住、工作於大溪區各公務單位之未婚職員;參加人應保證其狀態為單身(係指未婚、離異、喪偶)。婚姻存續中、同居或已有婚約者,均不符合參加資格。本活動原則優先錄取服務於大溪區各公務單位未婚同仁,如屆時報名人數不足時... 觀看完整文章
活動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06-13 | 點閱數: 204
一、 為鼓勵本府同仁重視自我健康管理,並提高健檢補助效益及提供便利健檢服務,本府113年規劃辦理旨揭健檢活動,並經公開遴選由敏盛綜合醫院擔任承作醫療機構,內容說明如下: (一) 活動時間: 1、 第1場次:113年7月18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12時。 2、 第2場次:113年7月19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12時。 (二) 活動地點:桃園區公所4 樓禮堂及停車場(X光攝影車)。 (三) 實施對象:限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同仁,不開放員工眷屬參加,並請服務機關(學校)覈實給予公假。 (四) 健檢方案:本次健檢提供新臺幣4,500元及7,000元2種優惠方案,包... 觀看完整文章
活動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06-06 | 點閱數: 154
一、 為擴大本府所屬各機關(構)學校未婚同仁社交生活領域,增進良性互動及情感交流,進而喜結良緣、提升婚育率,爰辦理旨揭活動。 二、 旨揭各梯次活動說明如下: (一) 活動日期、地點、人數及費用: 1、 第二梯次:113年6月30日(星期日) 「愛情馥蘭朵台車情1日遊」,假新北市烏來風景區、馥蘭朵烏來渡假酒店辦理,活動費用1,710元,參加名額40人,除本府同仁外,參加人員以科技相關職業為優先錄取對象。 2、 第三梯次:113年7月21日(星期日) 「早安愛情美味派對半日遊」,假臺北市 Ephraim時尚會館辦理,活動費用965元,參加名額32人,除本府同仁外,參加人員以...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06-04 | 點閱數: 112
一、 依高雄市政府113年5月30日高市府人發字第1137025710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二、 高雄市政府為推廣「領導力發展」或「機關業務知能訓練」主題之線上課程及配合實體課程導讀,讓學習者接收新資訊,並藉此提升課程線上閱讀率,特於113年5月30日起至同年7月10日止辦理旨揭數位閱讀活動,於活動期間內選修指定之數位課程,完成1門課程者即可獲得1次抽獎資格,其餘注意事項請參閱旨揭活動辦法。
注意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06-03 | 點閱數: 187
一、 依據法務部廉政署113年1月12日廉防字第11305000160號函辦理。 二、 端午節期間,加強宣導「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除有本規範第4點但書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7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不得參加,且於例外因公務禮儀、民俗節慶公開舉辦之活動等情形,應依第10點規定,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後始得參加;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本規範第11點規定,應於三日內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三、 為深化同仁對廉...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05-28 | 點閱數: 109
依國立高雄師範大學113年5月27日高師大師友字第113100450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